第八十六卷
田叔列传第四十四
在这篇记载田叔事迹的传记中,作者以赞佩的口吻突出表现了田叔“义不忘贤,明主之美以救过”的品质和“刻廉自喜”的性格。在这个人物身上,虽然瑕瑜互见,但瑕不掩瑜,他的忠诚、严于律己的品格以独有的魅力吸引着古往今来的读者。作者描写这样一个历史人物决不只是发思古之幽情,而是借此和汉武帝时代统治者的刻薄寡恩、世风的浇薄相对照,寄寓作者对现实的憎恶。
为了塑造这个性格复杂的人物,作者选取最富有典型意义的事件进行描写。文中虽然只写了他衣赭衣自髡钳跟随赵王进京,在文帝面前力辩孟舒得失,以及审理梁王和任相鲁国几件事,通过这些个性鲜明的言谈举止的描写,就使田叔以独有的风姿站立读者面前。文末补叙田叔之子田仁的事迹,他的不肯接受祠金、敢作敢为和他父亲独擅的作风品格相映生辉。作者这样安排材料,反映了作者选材的精当和行文结构的独具慧眼。子承父风,一脉相传,奇人与佳文交融,读来真是别有一番情趣。
文后有褚少孙对田仁、任安事迹的补叙,这些材料的主旨虽和司马迁写作主题不合,倒也能够让人了解他们的一些逸事,其中招募将军舍人一节的描述堪称生动之笔。作者通过口吻毕肖人物语言的记述,把卫将军的目光短浅,赵禹的处事有方,田仁、任安的愤怒机智都表现得活灵活现。这段文字是能够和司马迁的文章相媲美的。
【原文】
田叔者,赵陉城人也。其先,齐田氏苗裔[1]也。叔喜剑,学黄老术[2]于乐巨公所。叔为人刻廉自喜[3],喜游[4]诸公。赵人举[5]之赵相赵午,午言[6]之赵王张敖所,赵王以为郎中。数岁,切直廉平[7],赵王贤之[8],未及迁[9]。
【译文】
[1]齐田氏:春秋时,陈厉公之子陈完因陈国发生变乱投奔齐国,改姓田氏。他的子孙世代为齐卿,到战国时取代姜氏夺取了齐政权。苗裔:后代。
[2]黄老术:黄老学说。黄,黄帝。老,老子。黄帝老子被古人视为道家的创始人,他们的学说就是道家的学说。
[3]刻廉:刻峭廉洁。自喜:自好,自爱。
[4]游:交游,交往。
[5]举:举荐。
[6]言:指称赞,夸奖。
[7]切直廉平:峻切刚直清廉公平。
[8]贤之:认为他是贤德的人。
[9]迁:升迁。
【原文】
会陈豨反[1]代,汉七年[2],高祖[3]往诛之,过赵,赵王张敖自持案[4]进食,礼恭甚,高祖箕踞[5]骂之。是时赵相赵午等数十人皆怒,谓张王[6]曰:“王事上礼备[7]矣,今遇王如是,臣等请为乱。”赵王啮指出血,曰:“先人失国[8],微[9]陛下,臣等当虫出[10]。公等奈何言若是!毋复出口矣!”于是贯高等曰:“王长者,不倍德[11]。”卒私相与谋弑[12]上。会事发觉,汉下诏[13]捕赵王及群臣反者。于是赵午等皆自杀,唯贯高就系[14]。是时汉下诏书:“赵有敢随王者罪三族[15]。”唯孟舒、田叔等十余人赭衣自髡钳[16],称[17]王家奴,随赵王敖至长安。贯高事明白,赵王敖得出,废[18]为宣平侯,乃进[19]言田叔等十余人。上尽召见,与语,汉廷臣毋能出其右者[20],上说,尽拜[21]为郡守、诸侯相。叔为汉中守十余年,会高后崩[22],诸吕[23]作乱,大臣诛之,立孝文帝。
【译文】
[1]会:恰巧,正好。反:谋反,造反。
[2]汉七年:陈豨反代应在汉十年(前197),原文有误。汉七年(前200)发生的是韩王信的叛乱。
[3]高祖:汉高祖刘邦。
[4]案:盛食物的木制器具,形似托盘,下有足。
[5]箕踞:古时席地而坐,若前伸两足,手扶膝,像箕状,是傲慢不敬之容。
[6]张王:即赵王张敖。
[7]上:皇帝。备:周全。
[8]先人失国:前206年,张敖死去的父亲张耳,曾随项羽入关,分封赵地为常山王。第二年,受到陈馀袭击,失国,只好投奔刘邦。后被刘邦封为赵王。先人,死去的长辈,此指死去的父亲。
[9]微:没有,假如没有。
[10]虫出:这里用齐桓公死不能下葬以至尸体生蛆的典故表达死而不能下葬意。事见《齐世家》。虫,指蛆。
[11]倍:通“背”。
[12]弑:杀。只用于臣杀君,子杀父。
[13]诏:皇帝发布的命令文告。
[14]就系:投案被捕。系,捆绑。
[15]罪三族:罪连三族。三族,说法不一,一般认为是父族、母族、妻族。
[16]赭衣:古代犯人所穿的赤褐色的囚服。髡:古刑罚一种,剃去男人的头发。钳:古代刑具,用金属制成,套在犯人脖子上。
[17]称:指自称。
[18]废:废黜。
[19]进:引荐,推荐。
[20]毋:通“无”。出其右者:古人以右为尊,这里指没有能超出田叔他们的人。
[21]拜:拜官授职。
[22]高后:即吕后,吕雉。崩:帝、后死去称“崩”。
[23]诸吕:指高后吕雉家族的侄孙辈的人。
【原文】
孝文帝既立,召田叔问之曰:“公知天下长者乎?”对曰:“臣何足以知之!”上曰:“公,长者也,宜知之。”叔顿首曰:“故云中守孟舒,长者也。”是时孟舒坐虏大入塞盗劫[1],云中尤甚,免。上曰:“先帝置孟舒云中十余年矣,虏曾[2]一入,孟舒不能坚守,毋故[3]士卒战死者数百人。长者固[4]杀人乎?公何以言孟舒为长者也?”叔叩头对曰:“是乃孟舒所以为长者也。夫贯高等谋反,上下明诏,赵有敢随张王,罪三族。然孟舒自髡钳,随张王敖之[5]所在,欲以身死之[6],岂自知为云中守哉!汉与楚相距[7],士卒罢敝[8]。匈奴冒顿新服北夷[9],来为边害,孟舒知士卒罢敝,不忍出言[10],士争临[11]城死敌,如子为父,弟为兄,以故死者数百人。孟舒岂故驱[12]战之哉!是乃孟舒所以为长者也。”于是上曰:“贤哉孟舒!”复召孟舒以为云中守。
【译文】
[1]坐虏大入塞盗劫:因敌人大举侵犯边塞劫掠、抵御不力而犯罪。坐,犯罪,触犯刑律。
[2]曾:才,只。
[3]毋故:无缘无故,没有道理。毋,通“无”。
[4]固:固然,本该。
[5]之:到,往。
[6]死之:为赵王而死。
[7]距:通“拒”,对抗。
[8]罢敝:疲劳困苦。罢,通“疲”。
[9]匈奴:古代生活在中国北部的一个游牧民族,他们强悍、善骑射。冒顿:秦末汉初匈奴单于名称。新服北夷:指冒顿征服匈奴北方的浑庾、屈射、丁零、鬲昆、薪犁五个部族。
[10]出言:指发出作战命令。
[11]临:到,这里指登城。死敌:和敌人拼死作战。
[12]故:故意。驱:驱赶,驱使。
【原文】
后数岁,叔坐法失官。梁孝王使人杀故[1]吴相袁盎,景帝召田叔案[2]梁,具[3]得其事,还报。景帝曰:“梁有之乎?”叔对曰:“死罪!有之。”上曰:“其事安在?”田叔曰:“上毋以梁事为也。”上曰:“何也?”曰:“今梁王不伏诛[4],是汉法不行也;如其伏法,而太后食不甘味,卧不安席,此忧在陛下也。”景帝大贤之,以为鲁[5]相。
【译文】
[1]故:从前,原来。
[2]案:通“按”,查办,审查。
[3]具:完全,全部。
[4]伏诛:伏法处死。
[5]鲁:汉初封国名,在今山东南部。
【原文】
鲁相初到,民自言相,讼王[1]取其财物百余人。田叔取其渠率[2]二十人,各笞[3]五十,余各搏[4]二十,怒之曰:“王非若主邪?何自敢言若主!”鲁王闻之大惭,发中府[5]钱,使相偿之。相曰:“王自夺之,使相偿之,是王为恶而相为善也。相毋与偿之。”于是王乃尽偿之。
【译文】
[1]讼:责备,指责。王:鲁共王刘余,景帝子。
的合传。
[4]之。老父相吕氏曰:“夫人天下贵人。”令相两子,见孝惠,曰:“夫人所以贵者,乃此男也。”相鲁元,亦皆贵。老父已去,高祖适从旁舍来,吕后具言客有过[5],相我子母皆大贵。高祖问,曰:“未远。”乃追及,问老父。老父曰:“乡者[6]夫人、婴儿皆似君,君相贵不可言。”高祖乃谢曰:“诚[7]如父言,不敢忘德。”及高祖贵,遂不知老父处。